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目前部分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占编就业,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

一、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其基本条件是: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二、招募流程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1.公布招募岗位(每年4月初):招募岗位于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2.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

3.资格初审。

4.打印准考证: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地点设置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2019年情况)。

6.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于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7.资格复审及面试: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2019年情况)。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具体权重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8.体检。

9.确定人选: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10.签定协议: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11.岗前培训: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也应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帮助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

12.正式上岗:被招募高校毕业生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出具招募通知。毕业生接到招募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到服务县的政府人事部门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招募。

三、政策保障

1.服务期间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3)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4)职称评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资格评定或考试,“三支一扶”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的,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5)户档管理。户口可统一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免费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满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和党团关系及时转入接收单位;暂未就业的,户口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6)休假。参加“支教计划”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寒暑假。其他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7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在享受上述休假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照发。

2.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定向考录公务员。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

2)推荐报考选调生。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符合选拔条件的,可按选调生选拔程序充实到选调生队伍中。

3)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4)可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不再约定试用期。

5)费用减免。困难家庭“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免缴报名费和体检费。

6)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免试入学和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8)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9)工龄计算。考录(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相关规定计算为工龄。

四、相关提示

1.招募过程中有事项,由省、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对招募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与报名当地“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三支一扶官方网站: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 首页“人事考试”专栏

我校三支一扶主管部门:就业创业处  咨询电话:028-8721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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