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人事代理程序及部分城市人事部门查询方式
1、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受理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的有关程序: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或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以内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只要在成都六城区落实了就业单位均可以向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包括户籍入户和档案挂靠在内的全程人事代理服务。具体就业单位类别和办理程序如下:
一、就业单位类别
1、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外企驻蓉机构等非国有企业;
2、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
3、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符合成都市《关于引进人才的管理办法》的单位。
二、所需材料
1、协议签订单位出具的《关于申请办理应届毕业生就业招收手续并委托办理人事代理的报告》和协议签订单位已签注意见的《在蓉企事业、非国有单位接收200X年高校毕业生放户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2、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全程人事代理服务的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经审核同意后,由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在相应栏目中签章;
2、将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章的《在蓉企事业、非国有单位接收200X年高校毕业生放户情况登记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送交学校就业办作为学校形成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依据;
3、学校毕业生派遣后,毕业生本人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近照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集体户口的入户和档案挂靠等人事代理手续;
4、投亲(指父母户口在成都或本人在成都狗又嘱咐)入户的毕业生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全程人事代理手续后,持入户的有关资料到成都相应区(市、县)公安分局办理户籍入户手续。
档案传递地址:成都市东二巷21号(邮编610015)
办公地址:成都市小南街99号
联系电话:028-86116438 86145976
2、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受理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的有关程序: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或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以内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在成都六城区落实了就业单位后,可凭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全程人事代理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并通过学校领取和完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持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及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一式五份)和《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两份);
二、如实填写《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和《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并由用人单位在相应栏目中签章;
三、将用人单位签章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返回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经审核签章后报成都市人事局审批;
四、将成都市人事局批准后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送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作为形成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依据;
五、学校按规定进行毕业生派遣,经派遣的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人才网”确认档案到达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后,持《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户籍等全程人事代理手续。
办公地址:成都市宁夏街136号
联系电话:028-62811133 62811144
3、部分城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