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一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1. 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 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⑴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⑵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⑶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⑷ 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3. 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4. 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5.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6.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7.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街道(社区)或其它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8.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政策内容主要是什么?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9. 国家实施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就业地域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这里涉及的地域范围主要包括:

  ⑴ 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⑵ 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⑶ 艰苦边远地区:由国务院确定的经济水平、条件较差的一些州、县和少数民族地区。(详情可登陆中国政府网查询:http://www.gov.cn;或登陆北大法律信息网查询:http://www.chinalawinfo.com)

  ⑷ 基层单位:

  ①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

  ② 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10.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在校学习的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年限。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偿完毕。

  11.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⑴ 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⑵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还款计划时,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⑶ 高校负责审查申请资格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 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获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要求,各地要抓紧研究制订本地所属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是否可以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如何申请办理补偿或代偿等,请向学校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查询。

  13. 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14. 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见表一)。

  表一: 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


 

表一: 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

         项目名称细则

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         服务西部计划

组织实施

部门

中组部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

教育部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

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

招募对象

与条件

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毕业1至2年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非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招募方式

程序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

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方式可有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

全国公开招募、自愿报名。

数量规模

从2008年开始,每年选聘2万名,连续5年,共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

从2006年开始,用5年时间实施。2006年共安排2-3万个特设岗位,以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招聘人数。2009年中央“特岗计划”项目计划安排5-7.5万个特设岗位,鼓励了各地启动实施地方项目。

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派2万名高校毕业生,连续5年,共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目前已实施三年,共选派88104名。

从2003年开始,每年派遣70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目前已实施6年,共选派约4万名高校毕业生。平均每年保持约1万名学生在岗。

岗位

一般安排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

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

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服务期间

身份

选聘的毕业生为“村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特设岗位教师

“三支一扶”志愿者

西部计划志愿者

户档管理

1、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2、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门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                          3、党团关系转到所在村。

1、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的管理,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

1、户口由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机构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1、户口可保留学校两年;也可转回户籍所在地;          2、档案由户籍存放地的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

日常管理

1、选聘的毕业生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
2、乡镇党委、政府负责选聘生的住宿及日常生活管理和服务。

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

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县级人事部门负责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省级办公室审核颁发证书。

县级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服务单位工作和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

待遇
(补贴和保险)

1、项目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2、比照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的,按规定发放地区津贴。中央对到西部地区的毕业生每人每年1.5万元,中部地区1万元,东部地区0.5万元,不足的由地方财政补贴。同时,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3、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4、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1、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拨付。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工资支出。                       2、其它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1、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付。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支持。                           2、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1、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
2、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平均每人每月800元。
3、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期满就业

政策

选聘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等等                             

1、聘任期为3年,鼓励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
2、聘期结束后可留在当地任教。
3、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
4、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等等

总的原则是志愿服务、期满自主择业。在派遣前均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2-3年。  
相关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                      1、原服务单位有空岗时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规定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等等。                                             


总的原则是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服务期限为1-3年。
1、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公务员优先录取,考西部公务员加5分;
2、服务期满颁发服务证书。等等

  15. 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

  16.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的地区范围包括哪些?

  2006-2008年“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2009年,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17.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⑴ 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⑵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⑶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⑷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18.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有哪些?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集中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电话:028-87213938
邮箱:cisisu_jyb@163.com